******街道长桥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长桥村新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发包公告
******街道长桥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街道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目前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1.1 项目概况
******街道长桥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长桥村新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本项目投资估算约******街道。
1.2招标范围
******街道长******街道长桥村。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雨污水改造、排水和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1.3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街道长桥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长桥村新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招标相关的分包工程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在开工前监理准备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并交付使用为止。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同步)。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承包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国家及《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拟派监理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在长兴县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承包申请,否则均按不合格承包申请人处理。
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三、信誉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05月12日至2025 年05月14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街道陈塘路58号210室)报名和获取发包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资料和发送发包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街道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蒋主任
发包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陈塘路58号210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
******街道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