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7日
2、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一标段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含100%)至95%(含5%)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仅供评标时使用,不作为中标签订合同价。
C=(N1+N2+N3+…Nn)/n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
N为在招标控制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为在招标控制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现变更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含100%)至95%(含95%)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仅供评标时使用,不作为中标签订合同价。
C=(N1+N2+N3+…Nn)/n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
N为在招标控制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为在招标控制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2)原招标文件二标段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从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报价合理的投标人中,确定投标总价次低价的报价为评标基准值,得标准分。”
现变更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含100%)至95%(含95%)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仅供评标时使用,不作为中标签订合同价。
C=(N1+N2+N3+…Nn)/n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
N为在招标控制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为在招标控制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二期)“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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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佳升 ??????????????
电 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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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50001
联系人:张永江
联系电话:******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