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以 峰审批投资[2024]9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新坡镇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管理局 刘娟 0310-******;
******有限公司 张女士031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服务中心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新坡镇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2. 联系方式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峰峰矿区 地 址:******法院北行50米
邮 编:056200 邮 编:056000
联 系 人:刘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银行: / ******银行:/
账 号: / 账 号:/